世界上本没有捷径,所谓的捷径,只是“那条正确的路”。就工作而言,捷径所代表的也并非最短的路径,而是最短的耗时,在相同条件下,能够在最短时间达成目标,就是招引工作的捷径表现。
想要缩短招引项目落地的周期时间,就要弄清楚被招商项目的需求点到底在哪里,结合项目方的需求去提供各种资源支持,就可以找到招商工作的捷径。以下三个建议,抛砖引玉,希望能够为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朋友打开思路:
第一,“绑定”平台级别机构进行联合招商
细究一下,所有的项目方都是需要资金和产业链支持的,因此,如果能够把整合投资机构与平台级企业、组织落地作为后续招商的前置工作,则很有可能让后续的招商工作事半功倍。
第二,寻找本地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进行招商
这是一个非常明显但是又容易被忽略的工作方向,一般来说,处于上下游关系的企业如果可以坐落得近一些,总会有一些便利的情况产生,而地方招引工作人员往往把注意力放在了固定资产投资方面而忽略了商业便利因素,如果能够从产业链的角度围绕本地企业进行产业集群的建设,也许会为招引工作带来很多便利。
第三,用帮助被招引项目进行销售来进行招商
这是一个“甲方之甲方”的逻辑,对于地方而言,项目的投资方是甲方,作为乙方身份与甲方谈判总是被动的,如果在与项目方洽谈之前就提前对其市场进行调研分析,并在渠道、销售、物流等领域进行资源整合方面的协助,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反客为主,从“项目方的甲方”之角度切入谈判,这将让招商引资工作变得更加有效率。
之所以把以上三点称之为“捷径”,是因为在这三个建议当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都是甲方所需要的。从本质上来说,招商引资工作实际是一种“利益交换”,地方希望企业落地进行投入并创造后续价值造福一方,那么,投资方落地又是为了什么呢?那些只是为了廉价土地或者税收优惠而落地的企业,会不会本身就没有长期经营的打算而是准备着吃完“政策红利”就迁往下一个城市呢?
投资到地方,对于项目企业而言是一种“增量变化”,这种投资的增量必须能产生对等的回报增量才有可能继续,因此,企业投资的目的并不是“落地生产”,而是获得更大的市场与市场回报。如果说对于项目方“落地生产”不是最终结果的话,那么地方招引工作又怎么能够简单地把“落地”当成招引工作的终极目标呢。
上述的三个建议,思路方向是一致的,在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的情况下,只有“急投资方所急、想投资方所想”,才能够产生真正的“利益交换”,才能够让项目企业愿意落地并真的投入生产。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捷径,但是动脑之后的执行,总是要比无脑地执行要更轻松一些,也更有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