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烟雨丝丝绵绵,朵朵杏花盛开,一种高尚的故乡情又激荡在心头,久久不能平静。行走在雨中,看不见前方的迷茫,只是在追随着乡情的气息摸索前进。路边的小草青青,鲜花的花瓣有的未开有的已慢慢凋落。
烟雨散去,一抹红霞攀上蓝天。来到那片充满东方神韵的杏林,小路依旧弯曲的延绵通向尽头,小时候,这里没有篱笆,只是属于孩子们游乐嘻嘻的宝地。春季到了,杏花林里又再现了昔日的娇艳和繁杂,但是一切却又显得那样有秩序,蝴蝶不在漫天飞舞,而是停在枝头,去享受心中的那片光焰的绿地,阳光不再四处躲藏,而是尽心的去滋润那一方热土。
故乡情怀在激荡,心中的硝烟难以散去,憧憬着儿时那光辉的一页。蓝天下,我们捉蝴蝶,我们在歌舞中欢笑,享受着童年的逍遥。快乐的思绪万千悠扬,永远守护在我心灵的深处,渴望保留着那片儿时最美好的回忆,努力追忆着最美好的故乡情怀。
春季的故乡,最美。你看,杏林在彰显着生命的辉煌,蓝天与大地举杯在吟唱,每一个角落都有一个没有羁绊的灵魂在欢呼雀跃,在生命的起点,创造出第一个美丽的乐章。
夏季的故乡,最艳。你看,庄稼在成长,生命在生长,力量在成长,勇气在成长,万物在成长,成长过后,大树会结果,小草会长大。田野里,小路旁,大树下,所有生命的力量都在享受着最高巅峰的力量,带给我们的,也是那一阵阵最幸福的美的享受。
秋季的故乡,最忙。你看,人们开始行动了,大街小巷,田间地头,忙碌的故乡人的身影在穿梭,身边的一切都是力量,他们的信念就是以前的痛苦和汗水。故乡的人,不怕忙,秋季最忙,秋季最快乐,最幸福,最充满力量。
冬季的故乡,最静。你看,白雪素裹在往日繁华的大地上,拢住了灵魂的升华。冬季,故乡的'世界,沉重而庄严,这一刻,人们停下了,去享受慢的生活,在家中,尽情的享受着春季的快乐,夏季的完美,秋季繁忙背后的雀跃。
故乡的真情,不能用柔媚的语言去装饰,太清脆,柔滑而清凉。
故乡情,表真情。一声孩蹄声,带去了寂寞与沉静,带来的更是所有人那沉重的故乡情。
在今年清明节的时候,我陪着爷爷一起驾车驶往从未回过的故乡。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青青的小草和路边小树枝条上的嫩叶,在春风中轻盈地摇曳着,闻着嫩花嫩草扑鼻的清香,我不由地对着旷野大声喊:春天,你好美啊!
在谈笑声中,我们的车已停在了故乡的晒谷场上,车门刚打开,车前就围满了乡亲们,热情地问:“哪儿来?找谁啊?”忽然一个满头银发的老人拉住爷爷激动地说:“老哥,回来拉!”原来是爷爷儿时的伙伴孙爷爷,他拉着爷爷的手问长问短,简直像有说不完的话。
午饭时堂屋里坐满了乡亲,他们都亲切地喊我“宝宝”,问我几岁?上几年级?那天爷爷特别高兴,抢着帮我回答,并说“会背不少古诗呢。”乡亲们都叫我背一首,那天我也特别大方,站在椅子上给大家背“少小离家老大回……”,有一位老人直呼“神童、神童”,搞得我真有点不好意思了。爷爷还跟乡亲们宣布:“我孙女儿还得过全国书法金奖呢!”旁边又早有乡亲临时找来了纸笔,我提笔写了四个隶书大字“温故知新”,这又博得了乡亲们的喝彩,孙爷爷也拉来自己上小学四年级的孙子,也叫他写一张,小孙也不含糊,很快提笔写下了正楷“展翅飞翔”四个大字,乡亲们都赞叹道:“如今的孩子呀,个个是神童!”
在这清明时节里故乡之行的时候,让我从中感受到了故乡浓郁的春光和浓浓的故乡人情。我愿年年都能踏上故乡的小路,去拥抱那最美最美的大自然、拥抱那最亲最亲的故乡人。
心底里一直留恋着那个生我养我的故乡,时光流转,物是人非,怀旧已是我生活的奢侈品,儿时的扎根于内心的记忆似乎离我越来越远了。而故乡那涌动着生命的绿一直是我脑海中永不褪色的底片。故乡像一个远离喧嚣的宠儿被三山一水环绕着,睁开眼满是绿色,绿的山、绿的水、绿的原野,春天满山遍野的映山红是绿的序曲,冬季一片毫无杂质的雪白,那似乎是绿的一个沉睡的梦——安详宁静。
小时候,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故乡的阳光是那样的纯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是那样的耀眼,睁开眼就觉得明晃晃的,总以为起来晚了,匆匆的吃完早饭,就约上几个同伴去爬山涉水,那时候我们没有玩具,大自然就是我们最好的玩具,我们奔跑在故乡的山水间,获得了无限的乐趣。
一
我的故乡报春的使者不是迎春花而是映山红,映山红在春节前就开始孕育花蕾,我们这些爱美的小伙伴就会踏着积雪到山间去采摘一些透着嫩绿花蕾的映山红,一大把一大把的,毫不吝惜,欢欢喜喜的抱回家,插到瓶子里,注满水,三两天映山红就在我们温暖的家里静静的开放了,一股淡淡的幽香就在这冬日里荡漾开来,甜蜜了我们小小的寻找快乐的心灵,也给我们的春节增添了许多喜庆和生机。
阳春三月,春寒料峭,积雪还没有消融,映山红就开始开放了,开始是这一朵那一朵,这一丛那一丛,几天的工夫就连成片了,粉红色的映山红,一簇簇、一片片的,漫山遍野,整个山成了花的海洋,远远望去,熟悉的山野仿佛披上了花衣,三面环山的故乡,就这样被这粉红色的彩衣装扮了起来,妩媚、妖娆。而故乡东面的那条绵延流淌的牡丹江,更是在这春日里平添了许多柔情,粉红色的映山红倒映在绿水中,点染着一江春水,黛青色的牡丹江就成了一幅动态的水墨丹青,船工的哨声和歌声回荡在这寂静的山谷里,清幽辽远而又绵长。
这满山的红一直绽放到六月间,潜滋暗长的绿的树绿的草,开始亮相了。不经意间,满山都是那种青葱的绿了,山野间也陆续开满了各种小花,有紫色的幽幽的兰花,我们叫它紫墨水花、有白色的静静地傲然挺立的野百合,有红色的锋芒毕现的野蔷薇、有粉色的淡淡的含羞的芍药、有总是鲜亮亮的野菊花、还有叫不上名字的花,总之我的故乡就是百花的天堂,大自然把充满灵动的质朴和美丽毫无保留的馈赠给我的故乡,让我们这些山野的孩子在美丽里沉醉和成长,所以我们这些山里的孩子,长大后无论走出去多远,我们的身上总有着自己山的淳厚和博大、山的朴实和坚毅。
二
故乡是花的天堂,也是绿的世界。三四月间,冰雪开始消融,最开始绿起来的是牡丹江江堤两岸的垂柳,沉睡了一个冬季的柳树开始抽出毛茸茸的柳毛和嫩芽,鹅黄色的嫩芽,如一颗颗小米粒那般大,娇羞的藏在枝桠间,在春风里萌动,直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春雨过后,那一点点的鹅黄,就膨胀成了油油的鲜绿了,这时柳枝柔韧鲜嫩,而江堤两岸也成了孩子的天地,我们这些调皮可爱的孩子,会三五成群的汇聚在江岸边,折下一些柳条做成柳笛,那细嫩的柳枝在我们灵巧的手中,一搓一拧三两下子就剥离了开来,再用刀子在一端轻轻地一削,柳笛就做成了,一张张昂起的小脸洋溢着骄傲和满足,于是悠长抑或清脆的柳笛声就在江边、乡间飘荡开来,那声音稚拙不成曲调,简单随性,却一样应和着春风,展露着我们单纯的快乐。那小小的柳笛是我们童年最富于创造的玩具,也是山野孩子永不褪色的流行风。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说得真好。东风渐暖,几日工夫,柳叶已完全舒展开了,此时的江水亦变得更加的澄明温婉、波澜不惊,它脉脉含情的凝视着两岸的垂柳,轻挪着自己的步子,生怕错过了这最美的风景。垂柳翠绿的枝叶在春风里摇曳,那绿鲜亮生动,仿佛是轻歌曼舞的少女,飘逸着一头油亮的秀发,在春阳的照射下,绿意盎然。曼妙的柳树与多情的江水相映成趣、交相辉映,柳树绵延成一道绿的风景,牡丹江水也流动成一幅绿的画屏。这绿照亮了我故乡的天空,它与披着彩衣的远山一起舞动出最美的韵律。山花、绿树和春水似一块散落在山野的七彩石,被春风点缀在我故乡的每个角落,散发着耀眼的夺目光彩,安静的故乡被这充满生机的色彩唤醒了,于是我沉静的故乡活泼起来了、热闹起来了。
我的故乡在山门镇的一座大山上,名叫大屯。
虽然我们早已搬到山下的小镇居住,但小时候,我经常来这里玩。
老家的后面是一大片竹林,春天,最有趣的就是和小伙伴们一起挖春笋。因为那时年纪小,最多在竹林里跑一跑,看到笋惊喜地叫一叫。有时,这些绿得发亮的竹子会挡住视线,但在后院两三下就能找到冒出土层的笋尖,找到春笋的兴奋尖叫可以传出很远很远。
到了夏天,树林里的叶子深了颜色,树干也变粗。夏天在树林里走动,零零碎碎的太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撒在光线较暗的林子,光影斑驳间,心中便不禁生出许多美意。
秋天来临的时候,麦子和稻谷熟了,黄灿灿的。起风的时候,我拿着狗尾草,像个将军似的指挥它们点头。我有时也会在黄昏的时候朝对面的山头大喊,声音传出去很久才听到回响,苍茫而辽远。
因为地势比较高,冬天雪就时常降临到这里。当山下的小雪连牛毛都算不上时,这里却是一片白茫茫的世界。起伏的白色山峦,比平时更加可爱,遍野的山林都换上了素白的衣裳。松树上的雪球可能随时砸下来,引起一声惊叫,一脚踩到地上就是一记透心凉。村落的房子屋顶由黑变白,屋脊上白雪覆盖的瓦楞如白色的波浪,非常美丽。
故乡是我曾经的乐园,我曾在竹林里挖笋,曾在树林中撒野,也曾在山顶上呐喊,还曾与冰雪共舞。每次回到故乡,都有一种莫名的亲切与归属感。我想,无论我将来走到哪里,我都是这座大山的孩子,故乡永远是我记忆的一部分。